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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桂林出台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

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周振宇 记者顾艳伟)4月24日 ,广西桂林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 ,出台该局联合桂林市教育局 、校园市财政局印发《桂林市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》 ,食品激发公众参与监督热情 ,安全营造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。举报奖励

奖励制度明确,制度任何具备法定民事能力的广西桂林自然人,均可对桂林市范围内校园食堂、出台食品大宗食材配送单位 、校园校外供餐单位等主体的食品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举报 。同时 ,安全列举了无证经营 、举报奖励篡改食品保质期 、制度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等11类可举报违规行为。广西桂林

举报问题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重大违法行为且结案后,举报人可获相应奖励 。市场监管部门依规定,综合涉案货值等因素,对有罚没款的重大违法案件按线索等级分档设定奖励金额 ,最低奖励金额为1000元  。

公众可通过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 、邮箱 、信箱 ,以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其他平台提交线索。教育等部门受理举报线索后,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核查食品安全问题 。

责任编辑:吕成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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